是带着付仲年和一干学生会的毛头全都学会了吃辣,他们最爱来的地方,就是这个老板的撸串摊子。
当付仲年大学毕业之后,这条小吃街被统一规划,老板入室经营,撸串摊子成了撸串店。那时候涂璃已经是公司里崭露头角的主管,球鞋换成了尖头细高跟,牛仔裤换成了一步裙,不变的还是那口味。涂璃酒量很好,每次来到都先往脚边放一件啤酒,一脚踩在上面,然后撸起袖子很豪气的开吃。付仲年则跟在身边,默默地照顾着豪迈的大姐头。
裴飞烟额头上一阵大汗:“……”
“还以为爸爸的梦中情人会是大家闺秀,没想到跟我当年差不多嘛。”
老板听见她嘀嘀咕咕,斜眼看她:“小姑娘,别胡夸海口,讲真,我从来没有见过喝醉酒之后比涂璃更娇艳的女人。她的那张脸蛋,啧啧,那时候没现在那么多选秀,否则的话,她早就被选中当明星去了。又怎么会有后来那些悲惨遭遇!”
“悲惨遭遇?”
“可不是。”老板长长叹一口气,突然满脸惆怅,“红颜薄命,就是最好的形容!你想想,那么漂亮又有才华的女人,在公司里步步高升,肯定少不了风言风语。那时候付仲年刚刚继承家业,他性格也偏软弱,有些闲话传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