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他离婚,母亲说她可以不要任何东西,但是房子需要过户到自己的名下,这是给女儿的唯一财产,也是给女儿一个的保障,让将来的自己可以有一个安居的地方。
可那“无良的父亲”却是分文不给,理由竟然是所有的财产都是给他那儿子一个人的,因为在他的观念里面,只有儿子可以给他养老送终,女儿始终都是“嫁出去的姑娘,泼出去的水”,到最后,都是白白替别人养了孩子,送给别人家,所以没有必要陪嫁妆。
不得不承认,当时那个“父亲”是真真的把以前那种“重男轻女,养儿防老。而女儿没用”的思想传承的一点儿不剩。最后……他也没能把那套房子过到自己的名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