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值春末夏初,花园子里百花开得正好,半扇湖也是绿荷亭亭,葳染一片。
可恨慕容修占了院子,她就不大好出去了,整日在阁子里捧着本医术看,身上皮肤倒是养的越发白润了。
相府大小姐看书,二小姐罚禁足抄书,倒给了慕容修自在。
经常出去走走的,反是王文鸢。她身子一天比一天好了,除了身体羸弱肤色苍白之外,其余看上去已经越来越和常人无异。
这日,洛央正读着书,一个丫鬟忽然抱了只眼睛圆滚滚的小狗来,“大小姐,这是前院送来给您解闷的玩意儿。”
洛央只当是爹爹送来的,好生和小狗儿玩了一会儿,还吩咐要一个抱狗的来。
府里管事儿家的媳妇儿慌忙拜见,说相府素来不曾养狗,需要去人牙子再买个会养狗的孩子。
洛央听这口气便长了个心眼,当时就把那个抱狗来的丫鬟叫来敲打敲打,这一问不要紧,原来手中的狗竟是慕容修的书童给的。
不仅如此,洛央手中桃花扇、身上的玉带、连最近刚上手的那对紫罗兰的镯子,都是慕容修的书童带的。
洛央气得怔了。
一旁的灵素讪讪的,打趣道,“我们还当是相爷赏赐的呢,原来是慕世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