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一般扑了过去。
一个精瘦的小子,从一床被子中,抠出一点棉花搓成条,拿起地上的布鞋在铺板上卖力地搓起来。几个人等在那里准备接班,还有一个人抬起头看着武警监视的窗口,另一个人在是猫着腰把耳朵贴在进门的小孔处,听着是不是有干警进来。
一个人拿起烟递给号长。号长道:“你保管吧!”又继续问着罗方军的期限,是十五年。号长叹了口气“十五年了,挺重的。”大家坐在里面,有很长的时间就是看书,那就是法律读本,记性好的和关押时间长的,对于其中的量刑标准,简直比法官还熟悉。
“我就说过的,不会低于十五年的。”一个人过来,虽然很惋惜,但是还是有点沾沾自喜的。号长瞪了他一眼,他才没有继续炫耀下去。
“你们在干什么?”一个武警弯下身子,看见他们在“赶火。”赶火就是把棉条搓燃,用于点烟,这是号子里的特有的点烟方式,最为原始,不过却同钻木取火是一个道理,算得上一项发明。
刚才说预料到罗方军被判十五年的那个人急忙笑道:“今天你值班?”
武警没有回答,那个人又道:“我们这县长被判了十五年,大家心情都不好受的。”
武警已经见怪不怪了,“你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