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了隔音室。
“我是5678漫画网的责编方良,恭喜你,你上传的《千与千寻》获得了我们本次《漫创大赛》的季军,有关签约的事情我想和你商量一下,你现在方便吗?”
“签约啊!方便!”江舟点了点头道。
“好的,我已经添加了你的通讯号,麻烦你先通过一下,我这边发电子版合同给你,你看一下,我们可以通讯号上沟通。”方良道。
长期的在网络后台工作,导致他打电话说话有点不适应,急需要转至通讯号上文字沟通。
“行!那我找电脑登录!等我一下!”
挂断电话,江舟开门和谭元芳打了声招呼,让他自己先自习,便回了办公室。
登上通讯号。
方良添加好友的信息频频闪烁,江舟通过之后,就收到了一份电子版合同。
见到合同上面只显示网络漫画版权和纸质出版版权后,江舟满意的点了点头。
《千与千寻》的影视版权他可是不愿意卖的,这可是一部大片,一定要拍出来才行。
如果卖给了网站,那就亏大发了,还好夏国的签约合同里面版权问题比较的公正,也算对创作者比较的有利。
至于分成问题,网上连载的漫画分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