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着这些问题,希望能够睡上哪怕半小时,结果总是失败。我总是在天光亮起时,以最快的速度跳下床,洗澡,穿衣,以最快的速度逃离我的消费者。
只有一个人,天啦,当我与我亲爱的“蝈蝈”终于“在一起”的这一夜,我竟然想到了李浩!只有躺在李浩身边,我曾经短暂地入睡。也许是因为我们交换过身份证,因为我们彼此都声称对方是情人,我不怕警察突然出现,也不怕他趁我睡着,拿走我的钱包、手机甚至衣物,把我一个人光溜溜地扔在宾馆的客房里——这样的事情是最恐怖的,“哈尔滨”不止一次告诫我:某些不老实的客人会给你下药或者哄你不停地喝酒,他们不仅玩弄了你的身体,而且趁你昏迷之际,把你偷个精光,甚至连宾馆的房费都不付……为了防止你冲到走廊上叫保安,他们会把你的外衣内衣统统拿走,他们当然不要你的衣物,他们会把你的衣物扔进最近的一个垃圾箱。还好,这样的事情,在我短暂的“失足”生涯中,从未遇到过。
我是说,这一夜,池塘边的小屋里这一夜,是我真正意义上的,第一次,与另一个人躺在同一张床上,肌肤相亲,而且这个人,是我最爱的人,最我几乎付出了生命的代价,花费了5年多的时光,千万里追寻的,我至亲至爱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