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浅忧,是一个孤儿。
在她五岁那年,一个女人出现在孤儿院中,将她领回家。
按理说,她的年龄已经大了,并不适合被收养,大人们更喜欢那种不记事的小孩。若是男孩,认领的机会也能更大一些。
当有人能带她回家,给她温暖时,她真的很开心,迫不及待地跟着女人回家,一路上雀跃地像一只小麻雀。
一开始时,女人对她很好,家里虽然没有爸爸的存在,可她也尽可能的用自己的双手为原主创造优厚的生活。
这样的日子直到原主7岁时,突然发生了改变。
养母突然回到家,匍匐在床上崩溃的大哭,不管原主怎么安慰,都不能让她制止泪意。
就在原主急得团团转时,养母突然坐起身,指着她的鼻尖大骂:“瞧你这幅模样!我把你收养回来,你就真把自己当作我的女儿了吗?看你平时笨手笨脚的,连一件小事都做不好,我还能指望你干什么?你看看楼下的高泽明,只比你大三岁,就能帮着父母赚钱!你呢?整天吃我的,用我的,连个用处都没有!”
养母越说越生气,一把将原主推倒。
小小的原主飞起,重重地落在地上,额头撞在桌腿上,鲜血顿时糊了眼睛,她却连擦都不敢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