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归于尽,那就太值得了!”
郑西龙笑道:“别说你堂弟了,就是你,和徐风同归于尽,那也是值得的!”
王权有担忧道:“可是我总担心徐风没死!”
郑西龙道:“你不是把激光枪给你堂弟了吗?”
原来在王权有,并没有近处观察现场的勇气,因此躲的远远的,可躲的太远的话,又无法控制炸弹,于是王权有便想了一个办法,让堂弟王启年发动炸药。
但是直接告诉王启年发动炸药和徐风同归于尽的,王启年是肯定不干的。
王启年又不傻,就算对王权有再忠心耿耿,也不可能牺牲自己的生命,来铸就王权有的崛起之路。
王启年对王权有忠心耿耿,只是因为跟着王权有,能有享不尽的荣华富贵,权势地位,金钱美女。但是想要享受这一切,首选得有生命才行,若是没有了生命,一切都是空谈。
而且也只有王启年不值钱,才能骗到徐风。
因此王权有就给了王启年一把激光手枪,说这是对付徐风的神器,实际上这把激光手枪的确威力无穷,可以切割钢板。不过想要打到徐风,那是不可能的,毕竟徐风的身法比子弹还快。而且徐风的武功境界有“秋风未动而蝉先觉”的境界,就王启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