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时代这是前卫的象征,表明自己是搞音乐的,在如今却变成了脑残的特征,同样还是搞音乐的,只不过搞的是城乡结合部农业重金属摇滚。
曹越三人穿的衣服都很普通,毫无疑问是野马帮的最佳受害者。
果不其然,野马帮立即走上前,把三个人给包围起来。
“三位同学,打听个事儿,认不认识服表系的胡婷婷?”对方当中有一个为首的,被其他人称为大哥。可能因为他的地位够高,所以形象更加夸张,头发漂染了好几种颜色,然后用发胶固定竖起来,远看就跟一只鹦鹉似的。
这样的话通常都是抢劫的开场白,接下来就会提出要借点钱,如果敢不借会搜身,甚至暴力相向。
曹越面无表情说了一句:“认识!”
鹦鹉哥哈哈一笑:“那是俺女朋友。“
“我们刚从她肚皮上爬下来。”顿了顿,曹越补充道:“听好了,是‘我们’,第一人称复数,恭喜你的脑袋像王宝强一样绿!”
“我艹,你他妈找死!”鹦鹉哥挥起拳头就向曹越面门打来,力道迅猛刚烈,虎虎生风。
但曹越只侧一下头就躲了过去,随后一拳打在了鹦鹉哥的胸口。
鹦鹉哥感到一股无法抗拒的力量施加在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