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棠书屋 > 都市小说 > 泅渡 > 正文 第一百五十六章 规则
    “萧默手中的匕首,是上上一任团长的刑罚匕首,拥有它就拥有处决权!”萧默早已知道沙老板就是落一团曾经的团长,只不过他没想到沙老板赠与自己的匕首还有这种作用。
    按照掸邦的规则,队长是所管辖区域的领主,拥有一把沙鹰和一把匕首,这都代表了他在领土里的绝对权威,可以处决领地内的任何人。而亲卫队则不一样,亲卫队有自己的直辖领地,它的领主是团长,亲卫队队长只有在团长授权的情况下才拥有刑罚权。黑二的身份比较特殊,他以前是亲卫队的队长,由于方国威的信任,他一直在行使对落一团直属领地的刑罚权。现在,方国威被华夏抓获,代表领主权威的沙鹰之枪和匕首全部遗失。现在落一团实际没有可以用作刑罚的枪和匕首。而萧默手中的往生匕首,是前任团长沙老板的刑罚匕首,虽说沙老板早已不再是团长,但从象征意义来说,它是拥有刑罚权的,这就是掸邦的刑罚规则!
    掸邦没有完善的律法,只有一些既定的规则,虽说现在由于邦主不再过多过问邦内事务,这些规则的执行力会打折扣,但只有邦主还在一天,掸邦的规则就会存在一天。
    掸邦的领土规则,基本遵循谁打下的领土就是谁的,当然,现在的掸邦境内,基本上已经被掸邦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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