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为利也,汉纵兵吏残蹂西羌,而羌祸不解。”
简而言之就是说,我中国人确实比你们外国人优越,你们要惹我麻烦,我干掉你们不会伤害我的仁德,但是你们如果穷困而投靠我,我会戒备你但是会让你活下去,不会对你残杀、奸淫或者奴役。
从外国人的视角观察那个时候的明人则是另一回事。
西班牙门多萨的《中华大帝国史》记述:“下一天,即7月11日礼拜天,该城(泉州——引者注)的许多贵人去对西班牙人进行拜访,根据他们的习惯有许多礼仪合赞助的话,……这种访问花去他们一整天。”、“他们惊奇地看那些贵人的良好风度,教养和高尚举止,还有他们在询问他们想知道的事情,以及他们答复我们问题时候的认真。”
传教士曾德昭记载:“中国人爽快地赞颂邻国的任何德行,勇敢地自承不如,而其他国家的人,除了自己国家的东西以外,不喜欢别的东西。中国人看见来自欧洲的产品,即使并不精巧,仍然发出一声赞叹……这种谦逊态度真值得称羡,特别表现在一个才能超越他人的民族上,对于那些有眼无珠、故意贬低所见东西的人物,这是一个羞辱。”
而这种雍容和自信,显然随着明清易位,中国进入了一个蛮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