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的犯人眯起了黄色的眼睛,吐出了沉重的鼻息。
埃米尔·布朗斯基,这是他的原名,但也是他早就已经弃之不用的名字。
他出生在俄国,但在英国长大成人。他参军后获得的功勋多到令人咋舌,他在军队中的履历漂亮得几乎像伪造的。他曾从皇家陆战队借调去美国特种作战司令部,执行过各种形式的特殊任务,精通一切武器,擅长在各种形势下完成任务,几乎堪称是兵中之王。
按照他所创下的功勋他原本早应晋升获得了更高的军衔,但他拒绝了出现在面前的每一次机遇,原因很简单,因为他是一个战士,一个为战场而生的战士。他享受每一次任务,享受战场上的枪林弹雨,享受带领队伍冲锋陷阵时血脉贲张的刺激感。
仿佛只有当他手握枪支、清晰地感受着自己的心跳和脉搏,他才算是真正活了过来。
但岁月不饶人,四十多岁的布朗斯基很快便不复巅峰时期的辉煌。作为一个士兵,无论是他的肉体还是精神 都开始变得衰老,但他仍然满怀斗志。
一个新的机遇出现在了他的面前,那就是浩克。
他光辉漂亮的履历被浩克抓捕小队的负责人罗斯将军看中了,随后布朗斯基被招募进了这支特殊的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