亦不得连坐支属”;二是“不得杀士大夫及上书言事人”;三是“子孙有逾此誓者,天必殛之”。
第一条誓约是宋太祖因为欺负柴家孤儿寡母,夺了柴家江山,害怕受更大骂名而立誓做好人外,那第二条誓言便是提升文官和其言事的。
其中,明确指出宋朝皇帝不得杀大臣和言官,否则必遭天谴。
这誓约后来自由宋太祖设立开始,便一代一代帝王,不断向下传承和延续,直到宋亡。
不得不说,因为这誓约,宋朝士大夫过得很高,言官也很幸福。
然而,也正是因为言事的“不需要负责任”,等到宋朝变法时,言事就成了改革派和旧有既得利益者的互相弹劾的利器了。
任何事物都有两面性,言事就是如此,它可以让君主广开言路,不受奸人蒙蔽,但也可以成为党争的主要工具,宋朝如此,而到了明朝,发展的更加彻底,党争也更加激烈。
开国皇帝朱元璋设立的明朝言官,其成员主要由都察院御史和六科给事中组成,品级不大,权力不小,上至国家大事小到市井传闻,大到皇帝小到草民,看不惯就上朝奏报。
而且到了这时,言官只负责上书,对与错由皇帝自己判断,错了也不用负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