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棠书屋 > 穿越小说 > 苏厨 > 第五百五十章 论《青苗法》
问第一条,参政之法,一年中两次进行,一次在正月三十日以前,称为‘夏料’,一次在五月三十日以前,称之为‘秋料’,借贷户随二税交纳贷款,即五月、十月之前交纳。”

    “一次借贷,利息两分,可是别忘了还有进出两次手续费,合计利率为百分之三十,记住这是半年利率,换成年利率,其实是百分之六十。”

    “如今民间借贷,耕人之小民,犁牛稼器无所不赁于人。”

    “男女耘耕,力不百亩,乐岁之收五之。”

    “也就是说,丰年种地,收益是投入的百分之五十。”

    “其后田者取其二,牛者取其一,稼器者取其一,食仅其一。”

    “五岁之耕,必有一年之凶,丰岁衣食尚不足,凶岁难免于饥寒。”

    “也就是说,小民借贷,利息是种田收益的百分之八十,收益又是投入的百分之五十,所以换算成实际利率,应为总投入的百分之四十。但是得田耕,得牛犁,得稼器用。”

    “用参政之法,理论上小民仅仅可以减去了百分之十的利息,可是耕田牛犁稼器这些后续呢?还不是得将借来的钱,转手从富户手里租用?”

    “遇到凶岁,民间还可以缓交租欠,可一旦事情交给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