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苗法》。
《裁宗室授官法》,属于太岁头上动土,王安石不惜先拿皇族宗室开刀,以宣示坚定不移推进变法的决心。
皇亲国戚授官过滥的问题,已经困扰了大宋几十年之久。
宋代统治者对待皇族相当优厚,只要是赵氏皇家宗亲,不管有无真才实学,都可以凭借血缘“列之高爵,置之重位”,享受高官厚禄。
尤其是皇室成员,从七岁开始就能“赐名授官”,连襁褓中的婴儿也受封成为朝廷命官。
他们长大后升迁迅速,“自初除小将军,七迁至节度使,遂为定制”。
王安石制定的《裁宗室授官法》,明确规定赵弘殷、赵匡胤、赵光义三族后裔中的每一支,每一代只能保留一个名额,选择一位贤良为公爵,其他公爵全部废除。
另外,不再给予五服以外的宗室子弟赐名、授官、享受国家补贴的特殊待遇,宗室子弟从此一律经过考试选拔后方可任官。
这几项规定出台后,朝廷财政开支一下节省将近百分之四十,成效十分显著。
但王安石对于皇族宗室的裁抑改革,使皇室成员的既得利益严重受损。
这些人不敢去与赵顼争辩,经过一番密谋后,宗室子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