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伏琳读题:“今有物不知其数,三三数之剩二,五五数之剩三,七七数之剩二.问物几何?”
这个好耳熟,好像是剩余定理吧?印象中应该是出自《孙子算经》,难道秦朝就有了这个算法?关于剩余定理,还是在高中的时候接触过些,但早就还给了老师,还好不用我亲自绞尽脑汁真是省力不少。
轮到我读题:“我的题目非常简单,假设官府抓住了两个合伙偷盗的盗贼,但获得的证据并不十分确切,对于两者的量刑就可能取决于两者对于盗窃事实的供认。官府将这两名盗贼分别关押以防他们串供。并告诉两名盗贼,如果他们都交代犯罪事实,则将各被判5年牢狱;如果他们都不交代,因为证据不足则有可能只会被以较轻的罪名各判1年;如果一人交代,另一人不交代,交代者将功抵过会被立即释放,不交代者则将被重判1o年牢狱。对于两名盗贼来说,怎样才是最好的选择获得最小的惩罚?”
弟子们相互眼神 探询,窃窃私语,有些摸不着头脑,子慕站起来质疑道:“三师娘,这种题目想都不用想就知道答案了吧,还用算吗?”
“看来这种简单不能再简单的题目的确难不倒我们最聪慧的子慕同学,不过现在是做题时间,子慕请你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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