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就是一种和稀泥。但其实这种和稀泥一样的调解是非常难的。而且实际上也是大多数农村案件的诉求人所真正想要的。
大多数农村之间的案件他们真的想要判决到法庭的层面吗?不,其实大多数的农民真的有需求的更多的是一种双方可以接受的调解。..他们需要有一个足够有威望且公正的人帮他们理清楚里面纷争里的对错。从前这种事情是由村里的乡绅老爷来做。而新中国之后,国家自然不会将这种权利下放给乡村士绅。所以这部分调解就变成了村长和乡镇派出所的工作,如果他们都搞不定,那么巡回法庭就会上场。
因为与城市不同,农村是一个真正的熟人社会。一个村子一个镇也许就这么几百上千人。倒腾过来倒腾过去,每个人身上都有一些沾亲带故。
所谓低头不见抬头见指的便是这样的社会。在这种社会里小偷小摸和骗子其实是很难生存的。而判案这种事,很有可能这边判决书才下去,第二天原告人又回反悔,想要撤销起诉什么的。这种听上去很奇葩的事情在农村社会并不少见。所以调解工作比审判工作来的更有效一点。
为什么罗中的案件让罗家村的村民都义愤填膺?那是因为大家觉得罗中是罗家二叔的亲侄子,他做的这些事儿怎么对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