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是耿朝忠心目中高端人士的标准形象——他可不想在鞋店干保镖干到死,如果能搭上点关系,谋个稳定清闲点的差事就最好不过了。
“王先生你来啦!里边请里边请!”
那边掌柜的已经在点头哈腰的拱手作揖,而王先生摇摇头,开口道:
“民国了,不兴这个,咱们还是握个手吧!”
赵春来满脸堆笑,局促的搓了搓手,和客人握了一握,然后殷勤的将客人迎进屋里。耿朝忠则随意的朝门外扫了几眼,邋遢头儿还是一如既往的低着头蹲在墙角,平常这个时候,邋遢头儿早就应该上来打秋风了,不知道为什么今天还蹲在墙角没动静,不会是睡着了吧?不应该啊!那么大的汽车马达声,邋遢头儿又不聋。
算了,一个乞丐的日常生活犯不着自己操心,人家就是在大马路上躺一整天自己也管不着,只要不是登堂入室的进鞋店乞讨,耿朝忠也没道理撵人家。
耿朝忠看着几个人进屋,也打算跟进去,但是就在转身的一瞬间,他的眼皮抖了一抖,因为他看到了一双眼睛。
这双眼睛不应该出现在一个乞丐的身上。
警觉,专注,甚至带点凶狠,绝对不是邋遢头儿那种怯懦畏缩的眼神 ,他不是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