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俸银,包含朝廷行政职务的正项收入。华尔在朝廷里没有行政职务;张勇的行政职务是提督,其正俸和养廉银,是包含在他的松江军团副军团长的俸银里的,并不重复发放。
军团长的俸银是每年八千四百两,副军团长的俸银是每年七千二百两,则华尔每年“正项”收入为八千七百六十两,每月七百三十两;张勇每年正项“收入”为七千六百一十两,每月六百三十四两。
所以,“罚俸二月”。就是扣华尔一千四百六十两,扣张勇一千二百六十八两,相当不少了。
其余将领,无不凛然。
补充几句。
清朝的官员,给幕僚的“束修”,迎来送往的费用,都要出自自己的“正项”收入。这个措施。用现代的标准来看,当然不合理。但农业社会的统计监督手段有限,如果这一类“公出”,另列开支,则不知道能从中生出多少花样情弊?
这种“财务包干”的概念,现代社会也是很普遍的。但工资和报销总得分开来。不然钱不够花,或者虽然够花,却总觉得“公出”的花了自己的钱,难免另外“找扑”,为贪污受贿提供动机。
轩军明确规定,“俸银”和“公出”分开,各级将领。在俸银之外,根据可能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