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是答“不知道,同行规矩,认票不认人”,云云。
不过,杨定时说,李宗绶到京后,到“乾通盛”取了两万四千两银子的款子——这次来取钱的,是李宗绶本人,而不是宋尊邦了。
除此之外,“乾通盛”和李、宋二人,没有更多的银钱往来了。
问“知不知道李宗绶取款何用”,自然也是答“不知道”。
问完了话,两个银号掌柜交保饬回,随时等候再次传问。
颜士璋和刚毅商议,认为以取款的数额来看,很可能安徽在“顺日祥”那儿,有一个公款的户头,专办军费报销,应该重点调查;而“乾通盛”的户头,应该是李宗绶的私项,相对没有那么重要。不过,私项不见得不能办“公事”,一样不能放过了。
这个案子的关键,在于宋尊邦、李宗绶从“顺日祥”、“乾通盛”取出的款子的流向,如果能够证明,其中确有流进毛英章或户部某某手里的,那么,就算“通贿有据”,案子就有了突破口。
还有,安徽方面,为办军费报销,到底汇了多少钱到京城,于此案钩沉也很重要。因为“进项”和“出项”一经对比,便能够暴露很多问题。
为此,李宗绶、宋尊邦必须到案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