待风头过去了再说”,不过意味着“束手待毙”罢了!
惇王恶狠狠地说道:“娘的,砧板上的鱼还要蹦三蹦呢!想割爷的肉?做你娘的清秋大梦吧!”
惇王的对策,在立海看来,颇为匪夷所思 :做一件更大的案子。
惇王的想法是,如果在这个点儿上,有一件更大的案子爆出来,那么,大伙儿的注意力,就会从揭帖案上移开;对头顾此失彼,就顾不得再来怀疑和算计他了。
用现在的话说,就是“转移焦点”。
另外,两件骇人听闻的大案同时发作,会给人“天下即将大变”的感觉,朝野内外,必舆情浮动,人人自危。这种情况下,朝廷的首要任务,是安定人心,营致祥和之气,而不是一味破案、惩凶,那样搞法,只会火上浇油。
只要熬过这一小段日子,接下来,美利坚“访华代表团”到埠,对头更不可能于接待友邦政要的同时,在自个窝里,大兴政潮。
等到美国人走了,这个案子便已时过境迁,对头就算想回过头来重翻旧账,也必力不从心了。
如此,我的难关就算过去啦。
那么,什么样的案子才算“更大”、并有足够把握立即成功实施之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