细看了,但也没有发表任何意见。
上谕没有指明惇王所犯何事,如果的指,一是必惊骇天下人耳目,致流言四起。人心浮动;二是这样一来。就没法子不“付伊有司”了。司法程序一旦启动。惇王最好的下场也是个赐死。
不过,上谕没有回避惇王罪行的严重性,话里话外,都在暗示:如果照章办事,是可以判处惇王极刑的。
这么做,一来是为了安抚受害方睿王一系,示宗室、八旗及天下臣民以大公无私,不使人有秉国者避重就轻、袒护宣宗一系的印象。二来。罪行足够重,接下来判惇王“无期徒刑”,才会显得不但没有冤枉惇王,其实还让他赚了便宜呢。
至于把宣宗、文宗和两宫皇太后一一搬将出来,为惇王“说情”,虽是必有的“套路”,但老桥段套出了新意思 ,读来颇为感人,许多人看了,都大赞“情、理、法、义兼及”。的的确确,“臣民谅之。神 明鉴之”。
“不入玉牒”加“永远圈禁”,对于宗室来说,是仅次于处死的最重的惩罚,如前所言,相当于“无期徒刑”加“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享受这样的待遇,有清以来,奕誴当然不是第一个,不过,他的命运,比雍正朝的胤禩、胤禟,好得太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