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棠书屋 > 穿越小说 > 乱清 > 章节目录 第三十九章 反噬
何以分润自肥?”

    “场商”即“盐场之商”、“坐场之商”,算是食盐的生产商,控制灶户——食盐的个体生产者,垄断向灶户的食盐收购权。

    “运商”,也叫“引商”,他们向“场商”收购食盐,运送到“岸”——即食盐的消费地,进行销售,算是食盐的流通环节。

    为此,“运商”必须向盐政衙门申请“盐引”——即食盐销售许可证,一“引”大约三、四百斤,并“据引定课”,即缴纳盐税。“运商”又称“引商”,由此而来。

    在申请“盐引”之前,“引商”要先出资占据“引地”——即取得食盐消费地的独家销售权。

    “引地”又称“引窝”,所谓“窝商”,就是持有“引窝”的商人,他们向“引商”出租“引窝”,坐食巨利。

    “总商”,高居于“场商”、“运商”、“窝商”之上,皆为朝廷封敕,算是盐政衙门的代理人,代表朝廷,管理区域内的盐商,协助盐政衙门征收盐税。

    清承明制,盐务也是如此,以上种种,基本承自明朝的“纲盐制”。所谓“纲盐制”,大致是将食盐的销售分为若干“纲”,每一“纲”,含若干万“引”,入“纲”者,方有权行盐。

    话头扯得略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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