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
倭仁微微骇然:此人胸中丘壑之分明。真正不得了!
脑子中随即转过一个念头:恭王真是比他不了——怪不得会被他取而代之呢!
“州”这样东东,在中国历史上是很牛掰的。上古九州,汉代十三州。领牧一州者,地道一方诸侯。不过,汉之后,州的地位,愈来愈低,到了清朝,已是州、县并列,同为最基层的政权单位,只是,州大多设在要冲之地,知州的品级比知县高一品,正六品。
“厅”则大多设在边远之地,和“州”、“县”一样,同为“亲民之建治”。管“厅”的,一般是知府的佐贰之官,即同知、通判,同知正五品,通判正六品,整体来说,又比知州高了。所以,政府正式文告中的行政序列,是“厅、州、县”,不是关卓凡话中的“县、州、厅”。
厅、州,有“散”和“直隶”之分。所谓“直隶”,即“直辖”之意。散厅、散州,和县一样,辖于府;越过府一级,直辖于布政司的,即为直隶厅、直隶州。直隶厅、直隶州和府是同级的,不同的是,府辖县,不“亲民”,即管官不管民;直隶厅、直隶州,却是既辖县,又“亲民”,所以,关卓凡计算基层政权数目的时候,将直隶厅、直隶州也算了进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