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算的——只有重要年节以及生母的寿诞,皇子才能够入后宫,同生母相见。而且,每次见面,除了时间有限,旁边还有兼任窥伺的太监、宫女“侍候”,由始至终,不过行礼如仪,梯己话什么的,是一句也没有机会说的。
有好事者统计过,皇子自出生自成婚,同生母见面,一共不过百来次。
如果是皇女,同生母见面的机会,就更少了,不少公主从出生到嫁人,拢共只和生母见过三、四十面,平均下来,一年不过区区两、三次。
荣安公主和丽贵太妃那种情形,是很少见的。
只有一种情形,皇子可以和生母住在一起,那就是新君登基,“皇子”升级成了“皇弟”。
既为“皇弟”,就不能再住在紫禁城了。同时,“皇弟”也有了自己的爵位和府邸,可以“分府”了。这种情形下,有时候,“皇弟”的生母,就可以“奉旨”随儿子搬出宫去“别”居”了。
几乎每一个封建王朝,都号称自己“以孝治天下”,这个口号,清朝喊得尤其响亮。然而,在皇子的抚育上,清朝的定规,却又是最不近人情、甚至最不合人伦的,何故?
这其中的用意,其实非常深刻。
清朝的继承制度,和之前的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