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么干,还有一个非常重要的好处:
穆宗虽然是在宫里边儿沾染上“邪毒”的,但是,慈安基本上不必担负“宫闱不肃”的责任。
穆宗如果和哪个宫人有染,轻一点儿叫做“逾距”,重一点儿叫做“宫禁崩坏”,彼时主持后宫的母后皇太后,就要担责“宫闱不肃”;而如果和穆宗“有染”的,是个小太监,那么,穆宗的行为,顶多叫做“胡闹”,和大规矩扯不上什么关系——如是,母后皇太后就不必担责“宫闱不肃”了。
再者说了,哪个想得到他会和太监搞在一起嘛!——换了谁,都只会盯着“男女大妨”,怎么也不会往那上头想啊!
所以,唉,也实在怪不得母后皇太后啊。
如果照着慈禧原先的路子,把赃栽到那个从长春宫配到辛者库的禄儿身上,慈安就要担责“宫闱不肃”了,而且,这个责任,是双重的——
第一重,是穆宗和禄儿的——这不消说。
另一重,因为宫女不能出宫,则禄儿的“邪毒”,必然是在宫内染上的,即是说,禄儿是在宫里和男人苟合的——这是地地道道的“宫禁崩坏”。
这一重,较之穆宗和禄儿的哪一重,要严重的多!
毕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