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上提,之所以定在这样一个“适度”的幅度,一个是缫丝厂要保证自己的利润率——这个是可以摆到台面上的;另一个则不能摆到台面上:不能把所有的养蚕人家都喂饱了——没有人破产,哪个进工厂做工人呢?
而且,这个工人,是女工,不是男工。
“丝三条”的第二条:原养蚕人家进缫丝厂做工,“优先取录”;并且,公议了“最低薪金”,呈报藩司衙门备案。
这个“最低薪金”,仿佛蚕茧收购价格上提的幅度,都是“适度”的:供受薪人“勉强温饱”。
不过,做满一年,薪金便定规上调,则接下来一年的收入,通扯计算,不比原先在家里养蚕、缫丝少多少了。
如果母女姐妹同在工厂做工,一家子的收入,是要过原先在家养蚕、缫丝的。
在工厂做工,是很辛苦的,“车间”蒸汽弥漫,人人汗透衣衫,不过,这份辛苦,对养蚕人家来说,却不算稀奇。
在自己家里煮茧、缫丝,情形不但仿佛,且犹有过之:屋内高温蒸煮,门窗密不透风,由始至终,没日没夜,犹如一直呆在一个大蒸笼里边。
“蚕季”都在春天,屋外的气温其实并不算高,但屋子里的人,汗如雨下,什么衣服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