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能是昨天晚上的事情,不可能更早了——只有在晚上,腰牌的主人在人前‘大醉’,凶犯才有偷取腰牌的机会,并且,才有一直到今天早上、腰牌的主人都无察觉腰牌失窃的可能——”
顿一顿,“可是,凶犯和南堂今天凌晨的夜半之约,是前两天就定下来了的,凶犯怎么敢确保,昨天晚上——在有限的时间之内——一定可以偷取腰牌成功?又怎么敢确保,失窃之后、天亮之前,腰牌的主人一定不会发觉腰牌失窃?”
再一顿,“若不能成功窃取腰牌——又或者,虽然成功了,却在凌晨一点半之前,腰牌的主人便发觉腰牌失窃了,那么,行凶之时,岂非就不能栽赃嫁祸了?如是,凶犯该怎么办?改约吗?”
这一段,听起来倒是头头是道,仓促之间,钱鼎铭无法予以正面驳斥,只好说道:
“我不能说贵使的推测毫无道理,可是,还是那句话,案件刚刚开始侦破,目下浮出水面者,不过一点蛛丝马迹,绝非案情之全貌!依据这一点蛛丝马迹,便遽下定论,太仓促了!如此,非但不能探骊得珠,还极可能误入歧途——”
顿了顿,“别的不说,单说一点——若凶犯果真是大内侍卫的话,又怎会在行凶之时,将腰牌带在身边呢?——就不怕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