属于国家的,李火林拿到手的工资,并不比其它国营公司的老总们高多少。而李火林的胆子又比较小。又不敢去干贪-污受贿这种违法的事情。他最多也就是吃吃喝喝方面,揩一点公司的油。
按照国家的相关规定,合资企业对于中方和外方管理人员,是按照同工同酬的原则制定薪水体系。但外方人员拿到的是实薪,而中方人员虽然名义上的薪水很高,但实际上真正到手的却根本不是这么一回事!
所以别看翁伯明工资条上的收入,还没李火林高。但实际上李火林到手的工资,还不到对方的十分之一。更何况翁伯明除了合资厂开出的工资之外,还能通东方集团领到一份丰厚的补贴。
而根据翁伯明所说,香港上市公司的总经理,年收入最低也有几十万港币!李火林在听到这个数字之后就彻底动心了,如果把华强电子公司弄到香港上市,真的能获得这么高的工资,那么他自然要竭尽全力!
“魏女士,您刚才说通过收购香港的上市公司,再把国内公司的资产注入到上市公司中,就能移花接木的把母公司注册地迁移到香港!那么上市后新公司的薪酬制度,是否也参照香港的标准?”李火林向这位魏分析师提出的第一个问题,就是事关自己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