兵精锐身上。
这一次战斗中,3阶的步兵全军覆灭,50名明军重弩手和50名明军重步兵虽然起到了不小的作用,但战场生存力实在是太低了……
若是换做4阶的五军营步兵执行同样的作战任务,绝不会被敌人那么快全歼!
至于明军重弩手的连射轻弩,虽然在战场上让人眼前一亮,但那只是因为李察对付的只是身上无甲,士气低迷的色目人仆从军,若是明军重弩手射得是身上套着皮甲的高象县县兵,绝不会取得那么大的战果。
连射轻弩的破甲能力和射程都很弱,连皮甲都能抵挡大部分动能。
经过这一战,色目人仆从军这种垃圾已经不被李察放在眼里,因为他同样可以利用降兵组建大量的土著队伍,李察未来的主要对手不是身上皮肤堪比套了层皮甲的绿皮兽人,就是披甲率不低的大唐正规军,连射轻弩只能沦为鸡肋般的存在。
而五军营步兵的强弓无论是射程还是破甲能力都不是明军重弩手可以比拟的,而且弓箭的射速也有优势,完全可以替代明军重弩手的作战地位,还不会因为敌军披甲而导致杀伤效果锐减。
正因如此,李察才将刚入账的3000气运币全部用来兑换五军营步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