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手下管着11个人,这是他没有想到的,首领居然那么信任他这个野人,而且给他分配的任务也是他最擅长的事情,当一个骑兵领队,教会自己手下的人骑马,并且能在马背上战斗。
这种事情对于独自闯荡草原的野人来说在正常不过,可奇怪的就是,首领发给他们的武器不是弓箭,而是一种银光闪闪的长刀,这是他从来没见过的武器,甚至根本不知道如何使用,于是出于心中的不解,他亲自去找了首领询问。
“弓箭会有的,但不是现在,质量好的弓需要很长的时间来制造,我没有那个时间,所以你们现在只能用刀,去骑着马砍死你们的敌人吧,想要弓箭最快也要等到明年冬天才行。”
“可是,首领,用这个刀必须冲到敌人身边才能攻击,草原人擅长骑射,没等我们冲到他们身边就已经被射死好几回了,这不是让战士们去送死吗?!”
“我怎么可能会让你们去送死呢,关于敌人箭矢的事情我早就想过了,来,穿上这套盔甲,戴上这个面具,除非你八辈子血霉附体,不然敌人的箭矢不可能正好射中你的眼睛,穿上它,拿着你的长刀,去砍死所有不愿意臣服汉部落的敌人。”
脑中回忆着首领说过的话,乌云高声喊着自己手下的战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