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报告的侦查员并没有看错,那房间里的确是一具男尸。
男尸有四十多岁的样子,上半身光着膀子,双手绑着,吊在房梁上,脚堪堪够到地面,尸体已经僵硬了,有绳子吊着,勉强能够保持不倒。
在男尸的裸露的后背,用刀子在上面刻着六个字:人贩子的下场。
用“刻”字来形容并不准确,或许应该用“挖”字,会更形象一些。
字的每一笔都是用刀在身体里挖出来的一条子肉,就好像“人”字,只有两笔,可是那一笔撇,就用刀割了不下四次,就好像篆刻一样。伤口很深,有的地方连骨头都看得见,伤口的血往下流,染红了裤子,并且一点点下渗,最后在尸体的脚底下留下两个血脚印。
几乎是千刀万剐了。
如果不看那六个字,场面可以说是惨不忍睹,可是加上那六个字,怎么看怎么觉得是死有余辜!
屋里几名警员,看着尸体的惨状都是唏嘘不已。
身为警务人员,本着命案必破的原则,必须要尽最大的努力找到凶手,可是作为一个有血有肉的人,不少人心里却偷偷站在了杀人犯那一边。
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而这种人贩子,可恨的让人都觉得可怜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