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些媒体平时得罪的人多了去了,因此在法务方面,有着经验极为丰富的顾问。
《今日新闻》能够堂而皇之问出这样的问题,显然是经过一番商议的。
因为根据华夏现有的法律条文,造成精神损害的最高赔偿金额也不过才五万块,这还要根据一个人的实际情况进行评判。
之前跟他们打过交道的某些明星,最终胜诉的赔偿金额远远超出这个金额,完全是因为偶像经济本身就是在消费粉丝。
恶意造谣造成的潜在经济损失都算到了这个赔偿里头,因此才会出现如此巨额的赔偿金额。
如果只是一个普通人,不依靠名誉获取利益,类似的案件在很多判决中得到的仅仅是两三万块钱,想要更多——对不起,你这是狮子大张口。
所以当这个问题被提出来之后,迅速有一大批人开始了声势浩大的讨论。
大家平常都说精神损失,侵害名誉这样的话,但到底法律判定的依据是什么,量刑的标准是什么,以及赔偿标准又是什么,谁都没有一个确切的答案。
所以当一干名律师将所有的法律条文放上去,随即展开激烈讨论的时候,其他二十一家被告的媒体也纷纷出言造势。
没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