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此论。
安市宪兵队”
迟田纯平第一次写通缉令,他拿在手里看了又看,觉得哪里写的有点不对劲儿,就起身在屋子里转着圈儿琢磨起来。
按这个通缉令发出去,谁也认不出王洪,通缉令上应该放上照片。
有日本人的字样也不妥,中国人可能因为反感,而不去报告。
可安市没有能把照片转印到纸上的印刷厂,冲洗照片要花很多钱。倒是可以找个画师,把照片上的王洪画出来,再印到纸上。
可这样,王洪一见到有画像,转身就跑了,这通缉令还是起不到缉捕凶手归案的作用啊?
迟田纯平越转转快,头都快晕了时,灵光一闪,立刻坐下来重新写了一份。
“通缉令
甲,画像,王洪,安市高级中学学生,男,年龄19,身高175公厘,山东登州人。
乙,画像,赵婧之,安市女中学生,女,年龄18,身高160公厘,江苏苏州人。
西元一九三一年九月十九日晨,二人在街头不雅,恼于奸情被路人围观,当街杀害三人,现已逃脱。令特悬赏购缉,倘能捕获者赏小洋500元,报信因而拿获者,赏小洋300元,只拿获一人减半。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