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府虽然知道商会赚钱,但非经商之人,并不知各行各业盈利几何。
在高明城那些人看来,就算商会再赚钱,能赚多少?估摸高明城的幕僚也给他仔细算过一笔账,商会能盈利多少,让他开口讨要,最好是将商会盈利的四五成捞到手,这样高明城既有治理洪水的“政绩”,还能捞到钱,可谓一举两得。
但那些当官的人想不到,商会在这一年多时间里,盈利相当丰厚。光是银号,在放贷差不多一年后,总股本就从最初的三千两扩大到了一万两,而每一股,都能盈利十成以上。以惠娘和周氏在银号中的五成股份,这一年时间里就净赚五千多两银子。
这还不算因为垄断而产生的印刷作坊和药厂的盈利。
银号既是银钱和铜板兑换的钱铺,同样还拥有当铺以及现代银行的一些功能。
在利滚利的情况下,银号所赚取的钱是非常丰厚的。若把下面放贷出去的银子都收回来,惠娘已经差不多可以算是汀州府的首富,而从她开始经营商会,到而今,前后不到三年时间。
官府那边,如同沈溪所料想的一样,送去的银子,只有少部分被拿来修筑堤坝和赈济灾民,更多的部分是为官府中人贪墨。
本来若这场雨就这么过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