溪的右副都御史是正三品,仍旧不够地方提督总领军政大权的资格,所以更接近“副总督”暂代总督的职务。
而在官碟上给沈溪官职的定义,是节制福建、广东、广西沿海军务,这跟“两广总督”有一定差距。
哪些卫所属于沿海,哪些卫所不属于沿海,在大明可是没有明确定义的,那就等于是给了他一个空头元帅的印玺,让他到地方上自己想办法组织兵马平定匪寇,而且朝廷不会特别拨粮款给他,军饷、粮饷都需要自己筹措。
“不行,就这么让我去,摆明了是挖个坑让我跳。别说跟倭寇交战了,就连要平息地方盗匪,你没钱没粮供给可调动不了兵马……就算有兵马听调,人家也不会饿着肚皮跟你打仗。我可不能这么空着手上任!”
沈溪打定主意,这差事可不能白领,至少要让朝廷调拨一定的钱粮给他。就算朝廷抠门,不肯白给钱粮,他也要拿到切实有效的权力。
就比如说他官职中有一条“监理粮饷带管盐法”,原本只是个空衔,朝廷不过是把自行募集粮饷的差事交给他,让他自己看着办。不过沈溪却可以用这条跟朝廷索要东南沿海的盐引贩售权,那他就能募集更多的钱粮,就看朝廷愿意给他多少盐引了。
沈溪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