铺的东家和掌柜传阅后商讨。
因为沈溪所列章程主要是从商会的垄断以及排他性入手,主张商会同仁一致对外,利益均占,共同进退,加入商会除了能防止同行之间相互倾轧,也能杜绝像印刷作坊被人捣乱这种事出现。
各家药铺的东家和掌柜看完章程后都表示赞同,但在出例银以及租赁场地建设商会总馆方面,颇有微辞,他们认为这是一笔无谓的开销。
惠娘对此不慌不忙地提出她的意见,商会总馆的场地先由她出资租下来,连总馆的日常开销用度,第一年也由她提供,因为场馆不需要放在显眼的闹市,本身花不了几个钱。
惠娘作为商会的大当家,推出少数服从多数的表决制度,设立“长老堂”,不是说每家药铺在商会都有同样的发言权,而是根据各家在商会中缴纳的例银,外加推荐、选举来产生“长老堂”成员。
除了惠娘的商会话事人身份是固定的,“长老堂”按照一年一届选举,半年考核一次,若考核中长老不能得到二分之一以上的赞成票,那长老就会被撤掉职务,此时“长老堂”不会再增选新长老,要到年底大会时再统一选举。
“长老堂”完全按照沈溪指定的商会章程来运行,长老们除了拥有对商会重大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