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水平,也只是由于政府大手大脚烧钱,把民众预支的五十年、一百年经费,在至多不过三五年的计划里消耗殆尽所致。
民众购买房产,是一次性支付未来几十年、上百年的费用,服务机构拿到这笔钱,却只够维持未来短时间内的开销。
一边是百年大计,一边却只顾眼前,这是现行制度下的根本矛盾。
当然,经过和布朗教授的交流,方然也同意,联邦现行的制度还包括房产税,政府可以从这一块税收中获得资金,维持社会的运转。
然而计入房产税,联邦的绝大部分房产,年化收益率都低于15,即使不计通货膨胀,也要七十年才能收回成本;至于七十年后,房屋本身早已破败不堪,除非有建筑商肯出资拆迁、重建,否则价值会直接清零,相当于一笔钱以零利率存了七十年,整存零取,世上还有比这更糟糕的生意吗。
甚至于,七十年后的世界,哪怕暂时还能正常运转,一栋栋遍布联邦大城市的高层建筑,又何尝还有拆迁补偿的价值:
拆掉摇摇欲坠的三十层高楼,原地再建三十层的高楼么;
如果还要给旧楼的房主们补偿相当于新房价值的巨款,开发商岂不是在义务劳动,他们肯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