些见不得光的行为,仿佛社会交响乐中的刺耳杂音,令人不快,令人愤慨,却始终无法被根除,事实上,也根本就不可能被根除。
一个人,可以二十四小时、无时无刻的为自身利益而行动,却绝对不可能在生命中的每一分每一秒,都去监视其他人、为捍卫规则而战。
设想这世界上,每一个人都是潜在的贼,但凡有合适机会,都会伸手,
那么损人利己、损公肥私就注定不可能被杜绝,除非所有人都是警察,但这样一来,又没有人能从事生产,社会的经济循环就将崩溃,继而消亡。
“只有千日做贼,没有千日防贼”,说的就是这样一个道理。
人类文明的这种运行状态,古已有之,是社会运行的客观规律,这种规律,并不会因it技术的渗透而完全颠覆。
即便通过网络、媒体与监控体系,无数罪行会大白于天下,但这些体系本身,一样是由怀有私心、意识难料的人来运行,甚至,由于运行者与使用者之间,素昧平生,没有一丝一毫传统意义上的经济与社会联系,干起坏事来,反而更没有除监管外的任何忌惮。
那么,指望监管体系可以吗;
可建造、运行这监管体系的又是什么呢,依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