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将案件上报中央,甚至是直接由皇帝来决定。也就是说,任何地方的官府,理论上都无权私自斩杀犯人。而到了隋朝,更是确立了死刑三复奏制度。
《隋书刑法志》载:“开皇十五制:死罪者,三奏而后决。”这里的三奏对象,指的正是皇帝。到了唐朝,太宗即位后,用法更加宽厚。为了避免杀错人,不仅完善了“三复奏”制度,甚至还规定,京师内的死刑案件,需“五复奏”方可执行。司法官员不奏而擅刑者,会被重责。情节严重的,甚至同样会被判处死罪。而这种对待死刑极为谨慎的态度,一直被后世的历朝历代所沿用。
陆忻其实并不了解大唐的律法,但他曾经跟着陆庭昉学习过古代史,加上看了不少电视剧,多少还是知道一些的。此时说出来,一看孙殿誉等人的反应,就知道说到点子上了。一时间,原本有些心虚的他,开始有了几分底气。
“哼,你说的,那是抓捕在案的刑犯。而此人,身怀妖法,又是在科举大典之际发难,事态紧急,岂能同日而语?难不成,要等他杀了人后,再行处置?你,可不要将野兽与人混为一谈。”
郑慧铭皱眉盯了陆忻片刻,倒是第一个开口说话。随后,与之并肩站立的高瘦男子,摸了摸悬挂在腰间的笙,淡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