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零一章 以凡人之躯,行神明之事!【求全订!】(3/12)
别说是强行征用了!
就是蓝礼想主动把自家的工厂献上去,赵逸都不敢去要!
在别人手里出产的是精品,到了皇家手里,出产的就是残次品。
这玩意除了暴秦之外,历朝历代都是这么过来的.....
为什么秦朝能行,而别的朝代不行?
因为人家脾气爆。
你敢贪污,人家就敢弄死你。
弄死你不算,你全家老小还都被打入奴籍!
收入和付出不成正比的情况下,就没人去贪污了。
当然。
你这样的脾气,肯定也惹得旁人不满。
命短也是应该的。
秦始皇能干的事儿,赵逸是没胆子去做了。
不过还好,他这个当皇帝心里有数。
知道有蓝家这个‘个体户’的存在,对南宋只有好处。
至少在把金国和蒙古弄死之前,他是不打算吃掉蓝家的武器工厂的。
至于每年给蓝家那几十万两银子.....
说句实话,赵逸乐见其成!
人家毕竟还给他这个当皇帝的面子,怎么说也给打了五折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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