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于开普殖民地,所以生下来就是英国人,他的祖上是从法国迁往荷兰的胡格诺派教徒,父亲是布尔人农场主和殖民地议会议员,所以杨·史沫资的背景很复杂。
1891年,杨·史沫资去英国剑桥大学学习法律,然后在伦敦律师协会的考试中获得第一名,回到开普敦之后,杨·史沫资和塞西尔·罗得斯关系密切,但是在1898年,28岁的杨·史沫资接受德兰士瓦共和国总统保罗·克留格尔的邀请,成为德兰士瓦共和国的司法部长。
战争爆发后,杨·史沫资成为一名出色的军人,游击战开始后,杨·史沫资指挥部队在开普境内全歼了开普的第17长矛骑兵团。
一直到停战那天,杨·史沫资还在战场上,随后杨·史沫资参加了和平谈判,在谈判中,杨·史沫资主张和英国合作,发挥了重要作用。
《和平协议》的第十二条规定:剥夺布尔军队主要指挥者的公民权,但是不判处他们死刑。
这一条显然没有被认真执行,杨·史沫资和路易·博塔都是布尔军队指挥官,但是他们现在都进入奥兰治政府担任要职。
因为和塞西尔·罗德斯的关系,所以罗克是在小斯特意为杨·史沫资举行的晚宴上见到了杨·史沫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