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棠书屋 > 穿越小说 > 买宋 > 第三百二十三章 结果
后安置极为重视,鄂尔泰云:“今大局甫定,诸务须筹,安辑调停更非易事,若不用猛力,断难图成;若不具恒心,终难善后”。

    因此鄂尔泰建议清朝要下大力来做被革职土司的善后事宜,其目的在“要使已归者(改流者)无旧主之思 ,未归者(未改流者)生欣羡之意”。

    清政府对被革土司只有少部分罪恶极大者施以重刑,对绝大部分被革土司根据不同情况采用怀柔宽大处理,以便笼络人心,安定地方。

    对以罪革职者之土司的安置。

    在《清史稿-刑法志二》载:“改土归流之土司犯,将家口实行迁徙,然各有定地,亦不限千里也。”

    对被迁徙的土司又视所罪之轻重区别对待,“有犯斩绞重罪者,其家口应迁于远省安插;犯军流者,土司于家口应迁于近省安插”。

    也就是使其离开原居住地,目的是不让改流的土司东山再起,又复生事。

    因此所迁土司有一部分在本省安置,大部分迁入内地省分,如江苏、安徽、浙江、江西、河南、陕西等省。

    仅安徽1省就安置了广西、贵州改流土司21名。

    对被迁土司在生活上予以照顾,规定“每十人拨给官房五间,官地五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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