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棠书屋 > 穿越小说 > 买宋 > 第三百二十七章 不同


    这些里主要由屯、堡、铺、伍构成,甲的数量极少,带有明显的军卫痕迹。

    如东里含十八伍;南里由七伍、二屯组成;西里有十一伍、十铺,只有北里含有六个甲、十七个伍,长乐里似乎全由甲组成。

    夷屯原非毕节县的土地,系雍正七年(1729)由四川割归而来。

    夷屯的来源通常是,土目随朝廷从征有功,授其土千总等职,其领地便被称为夷屯。

    与此相对,毕节、赤水二卫原有的屯地被称为军屯。

    怎么说呢,有学者在毕节县清水镇等地作调查时,哪里的老人们尚能清楚地告诉我哪些地方是夷屯,哪些地方是军屯。夷屯的主管者主要是彝族人。

    明初编订里甲的原则是,“以一百一十户为里,推丁多者十人为长,余百户为十甲,甲凡十人。”

    不管实际执行过程中是否严格遵循此原则,其着眼点无疑在人不在地。

    清初黔西北的里甲制以寨为基础,虽然一里十甲的规则可以大致遵照,却无法拘泥于固定的户数,并且指导思想与前朝亦有差异。

    例如平远州“境内颇多田,因田制里,里有九”,田土而不是户丁成为划分里甲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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