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峨)系君长所封,获此身份相当不易。
改土归流后,君长不复存在,而清廷在制度上、法律上并没有承认黔西北的土目。
乾隆初年贵州布使陈?咳俪?伏查威宁系前明盐仓土府旧治,其土目乃土府之枝派,归化已久,并无印信号纸,只不过如民间之大户耳,但各有分管地方。
没有任何官方凭证,犹如民间之大户,可见在制度上并无土目之设。
《威宁县志》亦称“我邑向有土目数十家……均无所谓袭荫公文。”
土目显然并非朝廷或官府所封,他们的来源是对习惯的延续,系“自封”,乾隆前期的贵州巡抚爱必达对此有清楚的论述:
今之自谓土目者,皆安氏后裔也。……均系报亩入册,与齐民等,无所谓土司,亦无所谓土目也。
其支庶错居府属者,沿其夷俗,凡其祖报垦之田土,悉归长子承受,名曰“土目”;其或以私积别置田产者,亦概谓之土目。
土目多安姓,大约田多而佃户众者,即称土目,非官设也。
虽然官方不承认土目,但它作为一个曾经代表着权力与财富的名称,依然深入人心,有田土的权势者大都愿意自己戴上这一顶耀眼的光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