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根源于经济制度和经济体制的变化,最终决定于经济的发展。
集权和分权在现代中央和地方关系中总是与一个时期、一定阶段的经济发展、社会需要相联系的。
处理集权和分权的关系,不在集分多少,而是如何使集分恰当,使中央和地方关系有结构互补、功能互惠的作用,有利于促进社会政治经济的协调发展。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出现了多次周期性的集权和分权,它同我国改革过程中某一时期的经济特征紧密相联。
在这种情况下,如何处理集权和分权关系,调整好中央和地方关系成为现实存在的重要问题之一,集权论和分权论的分歧也由此而起。
我们认为:在处理集权和分权关系中要摒弃非集就分、非分就集的观念,牢牢把握维护中央权威这个中心,在适应市场经济体制的前提下,按民主化、科学化、法制化的原则,该集的集,该分的分,实现中央和地方权力结构合理,权能平衡,促进中央和地方关系健康发展。
我国中央和地方关系的调整是与我国经济政治体制改革同步进行的。
在中央和地方关系调整上,西方各国有许多经验,特别是它们调整中央与地方经济关系有许多成功的经验值得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