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考虑到如何于胜利以后,安顿庞大数量的军官与兵士。裁减,编遣,复员,都不是好办法。裁谁?不裁谁?编谁?遣谁?复员,复到哪里去?
到农村,农村吃不消。“退伍军人”无田,无牛,无农具,无种子。
于是,朱元璋想出了这个军民分籍的办法,不仅安顿了兵士,酬庸了军官,而且替他自己与他的子孙保存了庞大的军事力量,也就是替大明帝国维持了长治久安的国防军。
兵士,每人赏官田五十亩。条件是当兵到老。
老了或死了以后,由儿子孙子一代一代地继承下去。每代只须有长子一人服役,次子以下作为“余丁”,也就是补缺的兵。
这五十亩田,也要纳税,每亩二斗四升,不运到中央政府或地方政府,而集中储藏起来,作为军粮军饷。
各省最高的军事负责人是“都指挥使”。都指挥使的衙门及其辖区,均称为“都指挥使司”。
这都指挥使司与承宣布政使司、提刑按察使司,并称为“三司”,分别主管一省的军政、民政与监察。
“都指挥使”的地位,不是世袭的。但是,只有属于“指挥使”一级的世袭的“世官”,或考中武科举的人,才有资格被任命为“都指挥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