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棠书屋 > 穿越小说 > 混在大明搞社团 > 正文 第一二四章 朋友来了有美酒,豺狼来了有猎枪
,游牧民族使用火枪,代表着从凶悍的蛮族向弱鸡的退化。当他们习惯了举起火枪,不费什么力气就能射死猎物时候,他们的性格也在一点点改变,过去他们需要为拉开那张硬弓,让自己的体格始终保持在最强悍的状态。

    如果不能做到这一点他们就会被草原淘汰。

    但火枪不需要。

    然后他们就会发现,自己完全不用活得那么累。

    然后他们就一天天告别了凶悍,告别了野性,最后别说弯弓射大雕,就是肉搏能力他们都没有了,因为他们不需要了,有火枪还需要这些做什么?可他们忘了自己根本不会做火枪,自己也没有能力发展科技,最后他们既没有了引以为傲的凶悍,也不可能在这条不属于自己的道路上发展下去。

    就这样只好去能歌善舞了。

    奥巴代青并不知道,眼前这个家伙早就看过了他们拥有火枪后的未来,所以根本不在乎这种事情,他还以为杨信是多么信任他。

    他多少有些感动地看着杨信。

    这个人的确是把他们当朋友了,这是一个真正的兄弟。

    “另外,我还要给你们一份更大的礼物。”

    杨信说道。

    奥巴代青等待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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