鼎盛时候每年通过各种转口贸易赚取的利润就不下百万。
而现在不过是让他们吐出一部分而已。
杨丰猜的不错。
很快大明外交部侍郎和荷兰特使进行了单独的谈判,告诉他三千万盾是不可能更改,因为这是皇上的金口玉言,无论什么情况下都不能改,唯一能够谈判的就是支付这笔赔款的时间,后者这才明白自己犯了一个非常严重的错误,他不应该直接和杨丰研究这个问题,既然这样那也就只有谈判支付的时间了。
他希望是分三十年,第一批支付两百万,但不能算利息。
然而这是不可能的。
最终双方进行了连续的谈判后,最终达成了一个双方都能够接受的方案,第一批赔款是五百万荷兰盾,或者以目前大明汇率的黄金也可以,总之就是五百万荷兰盾,三十多克一枚的大马剑银币需要五百万枚,这笔赔款什么时候送到大明财政部,什么时候大明与荷兰恢复正常关系,也就是说荷兰商船可以到大明的控制区进行贸易了。
至于殖民地的移交,这个同样也必须在这之前完成。
而剩下的两千五百万盾,必须在之后十年内支付,可是要算利息的呦!
不过为了显示杨皇帝的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