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大利亚,既是欧美国家对日本采取的压制举措,也是国联维护自身权威的重要手段。众所周知,国际联盟的诞生被认为是体现了一种全新的观念和模式,它成立的目的是让战争成为过去,而要维护国际社会的和平与安全,要公正有效地处理国际争端,就必须在国际问题的处理中必须建立其绝对的权威性,所有国家和地区都必须无条件地相信、服从该组织,而且各国特别是大国必须全力支持该组织采取强有力的手段公正、合理地解决所有国际争端,否则的话,国联未能在维持和平方面取得成功,而维持和平是它存在的理由,因而这一失败也就否定了这个组织存在的价值。
然而在设立之初,国联只是抽象地规定了“保持和平与安全”,《国际联盟条约》并未宣布战争为非法,它只是在特定条件下不允许会员国进行战争,国联要求会员国承担在解决国际争端时不诉诸武力的义务,但又不完全禁止诉诸战争,不进行战争也只能是其成员国自愿的承诺,侵略国往往可以借口“自卫”而逃避战争责任。如《非战公约》原本是各大国签订的关于限制战争的条约,正是因为国联对于禁止战争这个问题上没有明确的规定,所以大国在签订《非战公约》时会提出了种种保留条件,为日后保护自身利益而动战争留了“后门